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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合办理流程

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17-07-25 15:34:06

一、新农合患者年度首次住院需经县(区)级医院开具转诊单后前往当地农合办(合管办)办理审批及电子转诊手续。
二 、由我院门诊大夫诊断并开具住院证。
三 、病人持住院证到所住病房楼一楼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持转诊单、住院证、押金条、农合本(卡)、患者身份证前往新农合窗口办理登记手续。(急诊、精神类患者需提供急诊证明)
四 、出院时持转诊审批表、押金条、参合住院患知情同意书到病房楼一楼收费处直接结账出院。
请注意:
1、首次、多次住院患者住院时未办理转诊手续或电子转诊手续,报销比例降低20%。住院期间与当地农合办联系办理电子转诊后及时办理新农合登记。
2、急诊、精神类疾病患者自住院起三日内(含住院当天)办理新农合电子转诊,携带急诊证明(精神类疾病患者需提供精神医学科诊断证明)办理新农合入院登记,不降低报销比例。
3、新农合普通病患者在院直补后不再来医保办盖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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